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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知多少?

全民健保知多少?

無論是外國人移民台灣香港人移民台灣或澳門人移民台灣,於取得居留證後符合一定條件,皆有機會加入全民健保,本篇文章將大略介紹台灣的全民健保,以提供有意移民台灣的朋友們參考。

台灣的全民健康保險

符合投保資格者不分國籍,讓人們有均等的機會享受高品質的醫療照護而  廣獲世界好評。行政院2018年3月的國情簡介也指出現行制度下有高達99.7%以上的國人納入健保,而86.5%以上的社會大眾對該制度表示滿意。

全民健康保險,一般簡稱為「全民健保」或「健保」。

分類上屬於「公營單一社會保險制」的醫療照顧體系,為所有的保險對象提供全面且一致性的保險醫療服務。全台醫療院所特約率達92%以上,發生疾病、傷害、生育事故時,由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供門診、住院及藥品等醫療服務。享有預防保健給付,包括兒童牙齒預防保健、及成人健康檢查。

醫療開支由疾病保險基金所支付,基金的來源則由政府、僱主、民眾共同分擔。如受僱者自付30%的保險費,雇主及中央政府則分別負擔60%及10%、職業工會會員自付60%,政府負擔40%等。對於部分特定弱勢族群,則由政府給予部分或全部之應自付保險費之補助。針對不同身分之保險費負擔金額,可透過健保局網站查詢。

不同身份加保人不因健康病史問題而有不同保費,而是根據行業身份有不同納保費率。民眾加保後以健保卡到醫療院所就醫時即僅須負擔掛號費以及部份負擔費用。

 

 

全民健保的投保資格

以外籍人士來說,

1. 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自受僱之日起加保。
2. 非受僱者,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後,在台居留滿6個月之日起加保。
3. 自106年12月1日起,在臺灣地區出生之外籍新生嬰兒,在臺灣地區領有 居留證明文件者,應自出生之日起投保。
4. 配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於107年2月8日生效施行,對於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滿20歲以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子女,經領有居留證明文件,應依附該專業人才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之日起加保。

 

全民健保自實施以來,保險費費率已調升2次但仍無法支應醫療支出日漸增加而造成的健保財務吃緊,遂推動二代健保改革,並於2013年1月1日實施並開徵補充保險費。民眾及投保單位除負擔一般保險費外,投保單位、民眾符合以下條件時,須計收補充保險費:

1. 投保單位: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與其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的差額,應按補充保險費率計算補充保險費。
2. 民眾:如有全年累計超過投保金額4倍之獎金、單次給付達一定金額之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以及租金收入即為補充保險費的扣費義務人,應於給付時按補充保險費率扣取補充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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