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投資移民及創業移民外,香港人及澳門人也經常透過專業技術移民台灣的相關規定申請移民台灣,但專業技術移民台灣的資格是什麼?哪些職業有機會申請?在香港澳門專業人士申請在台灣地區居留資格審查表中,滿足一定居留期間條件後得提出定居申請之類別可分為以下3類:
一、具有專業技術能力者,並已取得香港或澳門(以下簡稱港澳)政府之執業證書者。譬如律師、會計師、技師、建築師及醫事人員等,此類專業技術移民,有較明確且客觀的資格認定方式。
類別 | 審核標準 | 主管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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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專業技術能力,並已取得港澳政府之執業證書者。 | (一)律師:領有港澳律師執業證書並執行律師職務二年以上。 | 法務部 |
(二)會計師:領有港澳會計師執業證書並執行會計師職務二年以上。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
(三)技師:領有港澳技師執業證書並執行技師職務二年以上。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
(四)建築師:領有港澳建築師執業證書並執行建築師職務二年以上。 | 內政部營建署 | |
(五)醫事人員:領有港澳醫事人員執業證書並執行醫事人員職務二年以上。 | 衛生福利部 |
二、在特殊領域之應用工程技術上有成就者。
類別 | 審核標準 | 主管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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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殊領域之應用工程技術上有成就者。 | (一)對新興工業、關鍵技術、關鍵零組件及產品有專業技能,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五年以上廠務或研究發展之實務經驗,且擔任相當於經理以上職務。 2、曾獲得專利或專門技術,且該項專利或專門技術已有量產實績。 3、在技術上具特殊成就,經經濟部專案核定。 | 經濟部 |
(二)在新興科技、關鍵技術、政策推動重點項目等著有成績,而所學確為臺灣地區所亟需或短期內不易培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得有博士學位後,從事特殊領域之應用工程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2、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後,從事特殊領域之應用工程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3、其他在特殊領域從事應用工程技術工作十年以上。 4、於上開領域具有特殊成就,經科技部專案核定。 | 科技部 | |
(三)在公路、高速鐵路、捷運系統、電信、飛航、航運、深水建設、氣象或地震等領域有特殊成就,而所學確為臺灣地區所亟需或短期內不易培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得有博士或碩士學位後,從事上開領域工作三年以上。 2、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得有學士學位後,從事上開領域工作五年以上。 3、從事上開領域工作十年以上。 4、於上開領域具有特殊成就,經交通部專案核定。 | 交通部 (電信部分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核) |
三、在學術、科學、文化、新聞、金融、保險、證券、期貨、運輸、郵政、電信、氣象或觀光專業領域有特殊成就者。
類別 | 審核標準 | 主管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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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術、科學、文化、新聞、金融、險、證券、期貨、運輸、郵政、電信、象或觀光專業領域有特殊成就者。 | (一)學術:具有學術領域專業研究資格,其著作、論文、發明或研究成果曾在國內外重要學術性期刊、學報公開發表或經世界知名學術、研究機構公認具有特殊貢獻。 | 教育部 |
(二)科學:在數學、物理、化學、地球科學、生物、醫學、農業、工程、人文或社會科學等專門領域有特殊成就,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曾任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研究機構之教授、副教授(研究員、副研究員),在該領域有三年以上之教學或研究經驗,最近五年內有優良著作發表。 2、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獲博士學位,具深厚研發潛能及創新能力,且在各專業領域從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 | 科技部 | |
(三)文化: 1、長期從事重要文化藝術工作,具有卓越技藝,持有作品或證明文件。 2、對文化之保存維護與發揚有特殊貢獻。 3、對推展藝術活動或促進文化國際交流,具有特殊貢獻。 4、辦理文化事業十五年以上,成績卓著。 5、曾獲國內外重要文化勳獎章。 | 文化部(僑務委員會協辦) | |
(四)媒體: 1、對臺港澳新聞、出版事業貢獻卓著,或曾獲國內外著名新聞、出版獎項之新聞出版界人士。 2、對臺港澳電影事業貢獻卓著,或曾獲我國金馬獎、著名國際影展獎項之電影界人士。 3、對臺港澳廣播電視事業貢獻卓著,或曾獲我國金鐘獎、著名國際廣播電視獎項之廣播電視界人士。 4、對臺港澳流行音樂事業貢獻卓著,或曾獲我國金曲獎、著名國際流行音樂獎項之流行音樂界人士。 5、具新聞、出版、電影、廣播電視或流行音樂專業造詣,為臺灣地區所亟需或短期內不易培養,具擔任相關職務三年以上,成績卓著。 | 文化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僑務委員會協辦) | |
(五)金融、保險、證券或期貨: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獲學士以上學位,並從事金融、保險、證券或期貨專業領域工作十年以上有特殊成就,且所從事領域工作為臺灣地區金融、保險、證券或期貨發展所亟需或短期內不易培養者。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
(六)運輸、郵政、電信、氣象或觀光: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獲學士以上學位,並從事運輸、郵政、電信、氣象或觀光專業領域五年以上,具有特殊成就,且所從事專業領域工作為臺灣地區交通發展所亟需者。 | 交通部 (電信部分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核) |
至於透過前述3種類別成功申請專業技術移民台灣,並取得居留證後,何時得以申請定居並入籍台灣?
只要自申請定居日往前推算連續居留滿一年且出境未超過30日,或自申請日往前推算連續居留滿二年且每年在臺灣地區居住270日以上,即符合定居及入籍台灣申請資格,且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隨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