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移民台灣的過程中,於申請外僑居留證(台灣居留證)、永久居留證或定居證時需要向移民署提交健康檢查報告,而且這份報告必須由衛生福利部指定之公私立醫院檢查,並為最近三個月內取得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或者入境台灣之前最近三個月內在國外合格設立之醫療機構接受健康檢查,由該醫療院所核發並經醫師簽章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現在已修改法規,取消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健康檢查項目,所以現行健康檢查項目共為5項:
①胸部X光肺結核檢查
②腸內寄生蟲糞便檢查:來自指定國家/地區可免驗
③梅毒血清檢查
④麻疹及德國麻疹檢查
⑤全身皮膚視診結果(漢生病檢查):來自指定部分國家/地區可免驗
備註:6歲以下兒童不需健康檢查,但需提交預防疫苗接種紀錄證明,年滿 1 歲以上者,至少接種 1劑麻疹、德國麻疹疫苗。
台灣以高度醫療品質水準聞名全球,如果行程上時間安排許可,強烈建議入境台灣之後到指定醫院 (北中南地區都有) 進行健康檢查,方便快速並且費用合理。
內政部移民署只接受檢查日期為3個月內的健康檢查報告,這點也要請大家注意不要太早檢查以免逾期。
有關健康檢查有任何的問題都歡迎大家留言或者寫信和普瑞喜聯絡喔~